免除内、外贸集装箱,在2月26日0时-3月6日24时期间产生的码头堆存费。
2月26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免除集装箱堆存费的通告,下方为通告全文。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天津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为支持、带动港口上下游产业链复工复产,缓解广大客户面临的成本压力,更好服务于广大客户和经济社会发展,天津港集团决定进一步推出服务举措:
自2020年2月26日0时至3月6日24时期间,免除内、外贸集装箱(空箱、重箱)在所属集装箱作业码头产生的堆存费。如有涉及疫情防控救援物资,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绿色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天下港口,津通世界。天津港集团愿与广大客户众志成城、携手共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86 22-2570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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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据了解,此前天津港集团也曾发布通知,免除自2020年1月24日0时-2月9日24时期间,在所属集装箱码头堆存的进口疫情防控救援物资的集装箱库场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