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疫情复工政策将变,先复工再核查!

发布于 2020.02.21    长帆国际物流

  从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深圳市将全面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各地的复产复工工作也在紧张开展。2月3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要求,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企业复产复工需要满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等要求。

  其时,深圳市还要求,实行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




  深圳市于1月19日出现首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19日24时,据深圳市卫健委通报,深圳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16例。2月19日当天全市无新增确诊病例。目前,重症10例、危重症10例,死亡2例,累计出院182例。287例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深圳市规定的企业复产复工政策也开始调整。2月20日,一张关于深圳市复产复工的截图在网络上传播,该截图内容显示,“市政府将全面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即可。请还未复工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

  该截图还显示,深圳市对于外地返深人员实行的隔离措施也发生了变化,“调整为1+1(湖北、浙江温州),目前对上述两地区人员分类实行隔离措施,其余地区全面解除。”

  对此,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深圳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的消息属实,文件可能会在未来一两天内正式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达到复产复工标准的企业,现在可以先向政府部门备案,按照要求做好防疫措施就可以复产复工。复产复工后,政府部门或者街道工作人员随时会上门检查,检查企业的防疫工作是否到位。

  对于外地返深人员隔离措施,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新的政策出台后,对于湖北省和浙江省温州市这两个地区的返深人员,仍然需要隔离观察14天,“如果他们有居家隔离的条件,又没有发热等特殊情况需要医学观察隔离的,可以居家隔离。而湖北、浙江温州以外地区的返深人员,没有发热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直接复工。”

  工作人员还指出,企业复产复工后,如果员工出现健康状况,需要及时向社区、街道报告,“该隔离的隔离,该送医院检查的送医院检查,因此要求企业每天要对员工测量体温,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身体有异常的赶紧处理,不能耽误。”

  近日来,深圳市多个区已推出企业复产复工无需审批的政策。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罗湖区规定,除人员聚集风险较大的旅游休闲、桑拿按摩、影视、电玩、酒吧、网吧等之外的一般企业,达到复工标准并提交《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即可先行复工复产,无需等待审核或批准。

  在深圳南山区,如公司不属于电影院、卡拉OK、酒吧等娱乐业企业,会议、展览业等人员相对集聚、工作环境相对密闭的企业,即可先行复工。企业先行复工后,政府后续将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如发现公司属于暂缓开工企业类型,或未达到防控要求违规复工复产,将依法查处。

  另外,在深圳市以外,多个地区也对复工流程进行了调整,如广东江门市全面取消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报备手续,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浙江宁波取消复工审批,负面清单外的企业备案、承诺即可立即复工;江西则全省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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