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项指令,从2020年6月1日起,所有超重集装箱不得在中国港口装船。该部门表示,随着集装箱运输被越来越多地用于货物运输,有必要加强安全措施。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超重集装箱已使该行业损失超过60亿美元,并可能对船员和其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同时,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航运公司为应对需求下降而削减了航班。但是,由于许多国家的封锁和零售商店的关闭,电子商务的销售有所增加。尤其是拥有许多电子零售商的中国,仍然看到对货物运输的健康需求。因此,其邮政服务已转向集装箱运输来代替空运。
交通运输部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集装箱运输已成为国际航运的重要组成部分。超载的集装箱和不准确的重量申报时有发生,对人的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
此外,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以国际公约和修正案的形式增加了对集装箱重量核查的要求。
2016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IMO)修订了《海上生命安全公约》(SOLAS)的规定,要求所有从世界任何港口出发的集装箱在装船前必须经过总质量验证(VGM)。
其原则是装载的集装箱重量不应超过其装载槽的规定限制。这些限制应根据所使用的堆栈重量、层位置和安全装置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