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4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三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34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4月18日起延长一年。
原340亿关税第三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21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8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13项。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4月18日;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2020.4.18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7.6至2020.4.18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4.18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4月18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
第三批排除延长有效期产品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