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尼日利亚双清专线,选择长帆国际物流尼日利亚海运门到门专线便能很好的提高运输效率。可到达尼日利亚的主要港口有:阿卡萨(akassa)、阿帕帕(apapa)、拉各斯(lagos)、奥纳(onne)、哈科特港(port harcourt)等。从深圳海运到尼日利亚可走CMA、COSCO、ONE、MSK、HPL等多家船公司。航程为30-37天左右。
尼日利亚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的进口程序和手续最为繁杂的国家之一。由于我国内许多厂商不太了解尼的有关进口手续,常常造成商检、运输、清关时间过长,延误交货期,费用加大,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让更多的客户了解该国有关的进口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扩大对尼日利亚出口,下面就跟长帆国际物流一起来了解该国的进口程序和相关手续吧!
1.进口手续及注意事项
(1)首先,所有拟进口货物到尼的进口商必须通过在尼的任何一家银行申请填制“M”表格,无论其交易金额大小或有无实际支付发生;
(2)进口货物上须注明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制造日期、批号或货号以及生产标准(如:BS、DIN、ISO、IEC、NIS等);
(3)如果是食品饮料类产品、药品、化学品,包装上还应注有效期或货架寿命及其成分。在装船前检验时,其货架寿命不得过半;
(4)家用电器(如日光灯、灯泡、电熨斗、电水壶等)须有安全使用性能说明,电源线要注有额定功率;
(5)电子产品和设备等产品的包装上应有文字注意事项和操作说明,不可仅有图标说明;同时还需有安全说明和标记。还需附有质量保证书和6个月以上的保修期;
(6)微机及其硬软件必须符合2000年标准;
(7)植物产品和原料,无论是用于种植,消费,还是工业生产,必须附有出口国的卫生检疫证书,证明该产品业已检验、无病虫害、符合国际有关公约;
(8)所有工业产品包括其另配件需有商标牌名和制造商名,并要经尼日利亚标准局依法检验;
(9)所提供的数据如与实际不符或有意弄虚作假,会延误清关交货期或没收货物;此外,进口货物上除其他语言外,必须有英文标记和说明,否则予以没收;
(10)收货人及其地址不详或过期产品,将被没收销毁;
(11)所有进口货物必须附有以下单据及文件:
最终发票和价值产地证书,该发票和证书上除了包括原形式发票上的内容外,还必须包含“M”表号码、货物规格品名等以及具体抵达港、船名、装运证明及日期、产地、出口国等有关内容;装箱单、提单、承运人证明、保险单;制造商提供的生产标准证明。
2.海关通关程序
商品抵达目的地(以康斯坦察港为主)后,有营业执照和银行户头的进口公司必须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申报时要有货物提单、发票、装箱单、商品检验证书等,按规定三天后向海关缴纳关税、增值税(19%) 、报关手续费(0.5%)。如无特殊情况,均能比较顺利提到货物。
目前有很多私营代理公司专门为进口商承担通关事务,并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3.尼日利亚货物清关要求
自2012年7月12日起,尼日利亚海关对进口包裹实行新的清关要求,请发货人遵从如下:
(1)当地海关不予接受在清关环节更换或修改货物的商业发票和发票上的申报价值,请在交寄货件前必须如实准确地申报货件所有内容。
(2)所有要求退回发货地的货物现在不再是自动安排,特别是已经完成关税评估的货件,在货件安排退件前,必须由收件人或发货人支付关税后才能安排。也就是说如果货件已经完成关税评估,那即使最终要退件,均必须支付关税。
(3)所有进口尼日尼亚包裹随货必须提供详细的商业发票,发票内容必须具备:每项商品的HS编码、数量、单价、总价,申报价值的币种必须是美元或欧元。
(4)当地海关关税是以CIF价值征算(货件价值,运费/保险费)。
(5)所有返修及退回当地的产品,货件出口拉各斯(LOS)前必须准备返修或退回证明文件,商业发票上的申报价值必须是返修的成本价值。
(6)为避免产生清关延误,所有在国家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管制下的货物,在进口尼日利亚之前,须预先申请相关进口许可证或豁免证书。
尼政府的禁令清单涵盖了中国对尼出口量较大的部分商品,如纺织品、鞋类、箱包等。
4.海关其他规定
进口商品必须符合罗有关国家安全、公共卫生伦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主要有:
食品进口的规定:首先从农业部申请进口许可证,并经消费者保护协会对食品品质、有效期进行检验。
动植物制品进口的规定:由植物检疫所进行抽样检验,动物制品及乳制品由动物检疫所检验。海关还会同环保部门对食品进行入关检验。进口食品需符合农业部1993年12号法令的有关规定,要贴商标,附技术卡及合格证,并附有原产国签发的卫生检疫证。
药品进口的规定:药检所对药品进行检验,符合规范才允许注册并可进口。
技术产品进口的规定:技术产品的生产厂家及进口商必须设有维修点,商品的保修期不得少于平均使用寿命的10%或保证维修18个月,商品还必须附有罗文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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